(一)对于希望快速离婚且能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的夫妻,建议选择协议离婚。提前协商好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在申请离婚登记后,冷静期内保持沟通,冷静期届满及时申领离婚证。
(二)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选择诉讼离婚。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等情况,以增加第一次诉讼判离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