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告知合同履行受影响情况,尽量减轻对方损失,同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不可抗力相关证明。
(二)若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当事人可直接解除合同,双方都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三)若部分不能履行,未履行部分可免除责任,已履行部分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四)若合同仍可履行但有困难或成本大增,双方先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像调整履行时间、方式、价款等;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