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自身优势证据,比如稳定收入证明、良好居住环境的相关材料,以此证明能给孩子提供优质生活与教育条件。
(二)留存自己陪伴孩子的证据,像日常相处的照片、视频,体现与孩子感情深厚。
(三)收集女方不利证据,若女方有不良生活习惯、经济状况差或暴力倾向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可作为争取抚养权的依据。
(四)先和女方协商抚养权归属,若协商无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围绕孩子权益最大化原则,清晰阐述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的理由和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