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同意离婚
双方应签订内容完善的离婚协议书,明确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具体事项。在申请离婚登记后,冷静期内双方要保持沟通,避免反悔。冷静期届满后,及时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二)男方不同意离婚
女方提起离婚诉讼前,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材料。男方若想争取抚养权,需收集自身经济状况、居住环境等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