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害人有能力且愿意起诉,可自行收集能证明虐待行为存在的证据,如伤情照片、医院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自诉。
(二)当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时,人民检察院可依职权进行告诉,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在收集相关证据后向法院提起告诉。
(三)若虐待行为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司法机关会主动介入调查,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提供所知线索和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