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犯罪嫌疑人被认定为盗窃一万五且是累犯,应重视从轻或减轻情节的争取。可主动向司法机关坦白犯罪事实,积极退回所盗窃财物并进行相应赔偿,尽力与被害人沟通,争取获得谅解书。
(二)在庭审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可依法进行自我辩护,向法庭详细说明自身存在的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除外;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