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遭遇恶意诉讼且怀疑对方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非法占有财物时,先确定当地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可通过咨询当地司法机关或查询相关规定获取。
(二)若达到当地数额较大标准,收集好相关证据,如诉讼材料、能证明对方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证据、财物转移记录等。
(三)携带证据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报案,配合公安机关审查工作,如实陈述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