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财产性质。仔细区分重组家庭中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保留好个人财产的相关凭证,如房产证书、存款证明等。
(二)离婚时处理共同财产。双方可先自行协商财产分割方案;若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提供相关财产证据,由法院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三)一方去世时处理财产。先分割出在世配偶的共同财产部分,对于去世方遗产,查看是否有遗嘱,有遗嘱按遗嘱执行;无遗嘱则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参与分配,注意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也有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