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银行员工与贷款诈骗者勾结,积极参与犯罪策划、实施等,会被认定为贷款诈骗罪共犯,作为主犯要承担较重刑罚;若只是起辅助作用,作为从犯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所以员工应坚守法律底线,不与诈骗者同流合污。
(二)银行员工未勾结诈骗者,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或滥用职权致银行损失,会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要根据损失程度承担相应刑罚,因此员工需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查贷款。
(三)若员工收受贿赂后违法发放贷款,会同时构成受贿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数罪并罚,所以员工不能贪图钱财,要保持廉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