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财产遭破坏找不到责任人,有保险的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在公共场所因管理不善受损可要求管理方担责;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且有多方可能加害主体时,符合条件可让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
法律解析:
当财产有相关保险如家庭财产险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按合同申请理赔是合理途径,保留受损证据和配合勘查定损是顺利理赔的必要步骤。对于在公共场所因管理不善导致的财产受损,《民法典》规定公共场所管理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担责,所以可收集管理瑕疵证据与管理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而在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且存在多方可能加害主体的情况下,符合条件时让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但他们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除外。如果遇到此类复杂的财产损害问题,由于法律规定较为细致,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