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受理后二十日内审结;若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三年,可延长至一个半月。当事人和律师可在这个时间框架内做好相应准备,及时跟进案件进度。
(二)若适用速裁程序,通常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若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可延长至十五日。相关人员应快速整理证据和观点。
(三)适用普通程序的公诉案件,要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对于可能判死刑、附带民事诉讼或有法定情形的,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需再延长的,要报请最高法院批准。涉及这类情况的案件相关方要做好长期应对的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