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证据,收集能证明生效离婚协议内容有误且损害自身民事权益的证据,比如财产权属证明、资金往来记录等,用以证明离婚双方恶意串通、协议财产处分侵犯自己合法权益。
(二)撰写起诉状,写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三)在规定时间内起诉,第三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
(四)等待法院审查,法院会对是否符合起诉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则立案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