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债务性质,收集债务产生的相关凭证,如借条、消费记录等,判断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共同生产经营,还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经营。
(二)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便出轨方净身出户,双方仍共同担责。债权人可向任一方追讨全部债权,一方清偿后可按协议或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三)若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偿还,净身出户不改变债务性质,负债方用个人财产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