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注意事项
在协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时,要尽量明确具体,避免日后产生纠纷。签订离婚协议书要仔细审查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冷静期内要慎重考虑,一旦撤回申请,若想再离婚需重新申请。
(二)诉讼离婚注意事项
准备证据时要保证其真实性和关联性,对方出轨等证据要合法取得。积极配合法院调解,若不同意调解要明确表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