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帮信金额达100万,若有自首、立功情节,应及时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或者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如果是初犯、偶犯,要积极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表明悔罪态度,以此获得从宽处理。
(三)要是存在多次实施帮信行为等从重处罚情节,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主动弥补造成的损失,以争取在量刑时能适当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