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合伙企业解散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清算人,清算人履行职责,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结束后编制报告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解散,要在十五日内指定清算人,清算人可全体合伙人担任,也能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指定一人或数人,或委托第三人;若十五日内未确定,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有清理财产、处理事务、清缴税款等职责。确定清算人后,要在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六十日内在报纸公告,债权人按时间要求申报债权。清算完成,清算人编制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十五日内报送登记机关申请注销。若在合伙企业清算过程中,你对相关流程或自身权益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