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自愿离婚情况,需重视离婚协议的签订,明确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内容,避免后续纠纷。签订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严格按照冷静期规定,期满后再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对于一方要求离婚情况,向法院提起诉讼前,要收集好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相关证据,以便在诉讼中更好维护自身权益。同时,要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