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上诉期内维权:民事判决上诉期是十五日,裁定是十日,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其中要明确上诉请求和理由,随后二审法院审理,结果可能是维持原判、改判或发回重审。
(二)过了上诉期维权:在判决、裁定生效后六个月内,可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要提供新证据或证明原审有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等情况,法院先审查,符合条件才会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百一十二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