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方面,若要追究非法侵占他人财物者的刑事责任,应向犯罪地(包含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或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因为侵占罪是自诉案件,由法院直接受理。
(二)民事方面,若只是要求对方返还财物、赔偿损失等,通常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若涉及不动产侵占,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