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案件退侦一次没出结果时,要主动与检察官沟通,明确退侦方向和证据缺口。若侦查机关未补充关键证据或补充后证据仍不足,及时提出不起诉意见。
(二)对于犯罪嫌疑人,要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实。
(三)若后续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审查起诉,若检察院认为证据仍不符合起诉条件,会作出不起诉决定;若符合起诉条件,将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