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并进入清算终止程序,公司要配合管理人工作,债权人应申报债权,利害关系人可对程序异议向法院提出,破产程序结束公司主体资格消灭。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配合管理人工作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如实移交资料、协助调查能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管理人负责破产财产的接管、清理等工作,以实现公平清偿。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并提供证据,是保障自身权益的必要步骤,只有经过确认的债权才能在破产财产分配中得到清偿。若利害关系人认为破产清算程序存在问题,向法院提出异议是合法的救济途径,法院会依法审查并作出裁定。破产程序结束后,公司主体资格消灭,相关人员需遵守法律规定的限制和义务。如果您在公司破产清算方面遇到任何问题,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