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分债务性质,若为老公个人不合理开支、独自筹资经营且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等形成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财产偿还,债权人起诉也只能执行其个人财产。
(二)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夫妻双方都有偿还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三)面对债权人起诉要积极应诉,若债务有问题,如已过诉讼时效、债务虚假等,需提供证据抗辩。
(四)和债权人协商,争取达成分期还款等解决方案。
(五)若认为债务不应自己承担,承担还款责任后可向老公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