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案环节要及时准确,拨打交警和保险公司电话后,确保交警顺利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配合保险公司勘查现场。
(二)定损时,双方严格按照流程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定损点,无责方确保车辆定损得到认可。
(三)维修车辆阶段,无责方仔细保留维修发票和明细,作为后续索赔依据。
(四)索赔时,无责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向自己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或等待全责方赔偿;全责方收集好所需资料向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