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方面:若离婚协议明确房子归男方,女方应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若女方拒绝,男方可向法院起诉,待法院判决后通过强制执行完成产权变更。
(二)女方方面:若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让女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女方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协议。若协议被撤销,房屋分割需重新处理;若不存在可撤销情形,协议有效,双方都要遵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