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已有离婚证表明婚姻关系解除,无需再次离婚;有结婚证且分居三年,若因感情不和分居,可作为认定感情破裂参考,可起诉离婚。
法律解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证是夫妻完成离婚程序、婚姻关系解除的证明,已领离婚证就不存在再次“离婚”一说。而有结婚证且双方不同居三年,若能证明是因感情不和分居,可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法律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但要注意,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而非工作、学习等其他原因。为此,当事人可收集分居协议、租房合同、证人证言等证据。之后,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判决。如果您在离婚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