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主动撤诉,要在法院宣判前提交书面撤诉申请书,清晰写明撤诉意愿和理由。
(二)应避免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否则会被法院按撤诉处理。
(三)要明白撤诉虽为自身权利,但需经法院裁定。申请撤诉时要确保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不违反法律规定。
(四)撤诉后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不要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