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审查起诉期限
检察院审查起诉通常是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适用速裁程序,一般十日以内作决定,可能判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延长至十五日。要密切关注时间节点,及时与律师沟通案件进展。
(二)关注提起公诉情况
检察院审查后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此时要做好应对庭审的准备,配合律师收集整理相关证据。
(三)知晓法院审理期限
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后,一般应在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超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等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的,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要及时了解法院的安排,做好心理和物质上的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