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拿到生效法律文书后,应仔细查看文书中规定的履行期间。若规定了履行期间,要在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两年内申请执行;若为分期履行,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申请。
(二)若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从文书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及时申请执行。
(三)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若出现申请执行、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一方提出履行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要留意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合理利用以保障申请执行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