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恢复原状:合同解除后尽量将双方的状态恢复到合同订立前,能返还财物的就返还,像返还货款、交付的货物等;不能返还原物的,要折价补偿。
(二)处理违约责任:若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违约方要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守约方因合同解除遭受的损失,赔偿额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
(三)遵循结算和清理条款:合同解除不影响结算和清理条款效力,双方需按照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相关内容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