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自身优势证据
可收集稳定的收入证明、良好的居住环境证明、孩子长期随自己生活的证明等,以此向法院证明自己能为孩子提供更优的生活和成长条件。
(二)尊重孩子意愿
孩子满八周岁,应让孩子表达想跟随自己生活的想法,法院会参考孩子的意愿。
(三)收集对方不利证据
若老公存在不良嗜好、暴力倾向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收集相关证据,在争取抚养权时作为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依据。
(四)先协商再诉讼
双方先尝试协商,就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若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