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对方再婚,可先观察其是否能为孩子提供良好成长环境,若能则无需急于变更抚养权。
(二)若发现再婚情况对孩子成长不利,如家庭关系复杂使孩子受冷落、经济变差无法保障生活等,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孩子的陈述、生活照片、经济状况证明等。
(三)准备好证据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积极参与诉讼,说明变更抚养权对孩子更有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