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电瓶车追尾货车事故后,应第一时间保护现场并报警,等待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以此明确双方责任。
(二)若电瓶车全责,需承担货车的维修等财产损失费用。若双方都有责任,按照责任比例分担各自损失。
(三)对于财产损失,保留好电瓶车和货车维修的发票等凭证,按实际维修或重置费用索赔。
(四)涉及人身损害,及时就医并保存好医院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进行赔偿,若构成残疾,依据伤残鉴定结果索要残疾赔偿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