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可能面临财产被转移等风险的当事人,在情况紧急时,可在诉前就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来冻结对方财产,防止自身权益受损。
(二)在诉讼过程中,若发现对方有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的迹象,及时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让法院采取司法冻结措施,确保将来判决能顺利执行。
(三)作为债权人,在执行阶段密切关注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的冻结情况,配合法院完成后续执行工作,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