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人横穿马路有过错,机动车无过错,机动车承担不超百分之十赔偿责任,行人应认识自身错误,遵守交通规则。
(二)行人无过错,机动车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驾驶者要谨慎驾驶,注意观察路况。
(三)双方都有过错,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双方都需反思自身行为,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四)发生事故后等待交警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并出具责任认定书,当事人要积极配合。
(五)若机动车有保险,先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承担,车主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