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作为被害人,在加害人被判刑后,可先整理好因伤害产生的各项费用凭证,如医疗费发票、护理费收据、交通票据等,为后续索赔做好准备。
(二)选择合适的索赔途径。既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提出赔偿请求,此方式能与刑事案件一并处理,节省时间;也可以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三)若作为加害人,即便被判刑,也要认识到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积极与被害人协商赔偿事宜,争取达成赔偿协议,避免后续更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