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争取法定不起诉,可证明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法定情形,向检察院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二)争取酌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要做到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努力取得被害人谅解,若本身是初犯偶犯也可作为情节提出。
(三)若案件处于补充侦查阶段,可关注证据情况,若二次补充侦查后证据仍不足,可要求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