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机关方面,在犯罪嫌疑人因电信诈骗被刑拘后,要严格遵循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的规定,若存在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况,做好记录,待有碍侦查情形消失立即通知家属。
(二)家属方面,主动与办案机关保持沟通,及时了解案件进展。若长时间未收到通知且无合理原因,先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法律建议,必要时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以维护自身知情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