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没动手的人是否有责任,先看是否存在教唆、组织行为,若有则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要积极配合调查并承担赔偿等责任。
(二)若既没动手也无教唆、组织等行为,通常无需承担打架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三)若此人是事件引发者,应意识到自身过错,根据过错程度承担一定赔偿等责任。
(四)负有特定职责却未制止打架的,需承担因不作为导致的相应法律责任,可能面临处分或赔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