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挪用资金行为类型及对应数额巨大标准。若挪用资金用于非法活动,挪用二百万元以上,或不退还且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属数额巨大;若用于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挪用四百万元以上,或不退还且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不满四百万元,也属数额巨大。
(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无统一标准,要关注当地司法实践中结合经济状况的把握情况。
(三)涉及挪用资金罪时,要全面收集案件事实证据,结合当地司法实践来准确判断数额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