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超出部分是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合同产生,按新约定支付款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明确金额、支付时间、方式等内容。
(二)若一方擅自超出约定范围履行,另一方有权拒绝支付超出部分款项。
(三)若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等客观原因导致超出约定范围,双方先公平协商,协商不成通过诉讼或仲裁,由裁判机构判定款项支付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