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金计算方面,当事人自行约定定金数额,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出部分不算定金。要是实际交付的定金和约定不同,就按实际交付的算。若支付定金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不符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不能要回定金;收取定金方出现这种情况,要双倍返还定金。
(二)违约金计算方面,由当事人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若约定的违约金比造成的损失低,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若过分高于损失,也可请求适当减少。
(三)当事人在定金和违约金中只能选一个来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