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不知情与已婚者同居,通常不担责;以夫妻名义同居已婚者构成重婚罪,不知情方不构成;不知情方可主张分割财产、补偿,已婚者配偶可向已婚者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犯罪需有主观故意,不知情与已婚者同居,因缺乏主观故意,一般不构成犯罪或承担法律责任。即便以夫妻名义同居,已婚者构成重婚罪,但不知情方仍不构成。从民事方面看,不知情方作为无过错方,在同居期间有财产投入或遭受损失,有权分割财产,拿回自己的份额;若因同居陷入经济困难等,还能要求适当补偿。同时,已婚者的配偶在离婚诉讼中,可向已婚者主张损害赔偿。若您在类似事件中遇到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