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交通理赔时车主不签名,根据是否达成赔偿协议有不同处理方式,达成协议可催告、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投诉或诉讼;未达成协议可申请调解,调解不成起诉。
法律解析:
在交通理赔中,若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车主无正当理由不签名,书面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签名配合理赔是符合常理的做法。这是基于合同履行中诚实信用原则,双方达成协议就应履行相应义务。若催告后仍不配合,收集相关证据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核实后按规定赔付,这是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若保险公司以车主不签名为由拒赔,向银保监会投诉或提起诉讼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银保监会负责监管保险行业,诉讼则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若尚未协商赔偿,申请交管部门调解是行政调解方式,调解不成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赔偿金额,凭借生效判决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赔款,这是遵循司法程序确定赔偿责任。如果在交通理赔过程中遇到类似复杂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