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不满两周岁,母亲争取抚养权需证明自己具备抚养能力与条件,如稳定收入、适宜居住环境等。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争取抚养权时,若一方有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孩子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不利成长、无其他子女而对方有等情形可优先考虑。
(三)孩子已满八周岁,要尊重其意愿,让孩子表达想跟随自己生活的想法。
(四)争取抚养权要展示积极抚养条件,如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能给予陪伴教育等,同时指出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因素,像不良嗜好、暴力倾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