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收集能够证明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正当理由的证据,如生活费用清单、医疗费用票据、学校收费证明等。
(二)书写起诉状。明确原告和被告信息、诉讼请求(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具体数额等)以及事实和理由。
(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
(四)参加庭审。按照法院通知参加庭审,在法庭上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