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房子按揭在离婚时分割分多种情况,一方婚前首付按揭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先协议处理,无法协议法院可判归产权登记方,登记方对另一方补偿;婚前双方共同出资按揭,登记在双方名下为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登记在一方名下需结合出资和约定判断。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对于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首付按揭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房产,因为首付是个人财产支付,产权登记也在其名下,所以法院在无法达成协议时可判归其所有,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产权登记方要对另一方补偿。而婚前双方共同出资按揭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从物权和出资情况看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自然原则上均等分割。若登记在一方名下,出资情况和约定能反映双方对于房产归属的真实意思,所以要综合判断。如果在离婚房产分割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