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收入证明,如工资流水、纳税证明等,以此证明自己有稳定且较高的收入,能保障孩子的教育、医疗等费用。
(二)提供房产证明或稳定的租房合同,表明有适宜孩子居住的稳定住所。
(三)准备学历证书、获得的品德相关荣誉等材料,体现自身良好的教育背景和高尚的品德修养。
(四)若孩子已满八周岁,可让孩子书写表达意愿的文书,或由法院工作人员单独询问孩子意见。
(五)收集对方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像医院诊断证明、对方存在不良嗜好的照片视频、报警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