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告应收集自身具有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以及能提供优质教育的相关证据,像工资流水、房产证、孩子学校的推荐信等,以此证明自身抚养优势。
(二)调查被告是否存在不良生活习惯,如酗酒、赌博等,或者经济不稳定的情况,收集相关证据,如证人证言、被告的债务证明等。
(三)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孩子,与孩子沟通,尊重其意愿,让孩子表达想跟随自己生活的想法,并可请孩子写书面意见或由法院工作人员单独询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