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鉴于数额已达12万,属于数额较大,虽已归还公款,但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一般会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幅度内量刑,不过已归还这一情节会被考虑从轻处罚。
(二)若用于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后归还,同样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通常也是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幅度内量刑,已归还公款可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同时,法院还会结合挪用时间长短、是否造成其他损失等综合因素来确定最终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