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案件事实清晰、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可争取适用简易程序,这样能在三个月内结案。在起诉前,要准备充分能证明这些条件的证据,比如双方对财产分割、孩子抚养问题分歧小的沟通记录等。
(二)若无法适用简易程序,进入普通程序,要做好六个月甚至更久的准备。在这期间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提供完整准确的材料,避免因自身原因导致审限延长。
(三)若第一次起诉离婚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在等待六个月再次起诉的时间里,可收集新的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提高第二次起诉成功的几率。
(四)若一方上诉进入二审程序,要在二审期间积极表达自己抚养孩子的诉求和优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